第1条 为了明确无形资产业务各相关岗位的任职要求,有效界定不同岗位的职责权限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2条 无形资产业务岗位设置中的不相容岗位包括:
1.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;
2.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审批与执行;
3.无形资产取得、验收与款项支付;
4.无形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;
5.无形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;
6.无形资产的使用、保管与会计处理。
第3条 无形资产业务岗位设置和岗位主要职责如下表所示。
第4条 任职要求
1.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2.具备良好的业务素养。
3.掌握必要的基本的岗位技能。
4.获得从事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。
第5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拟定,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,本制度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所有。
(摘自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孙军正老师培训课堂经典案例)